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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相信和相信

不相信和相信

二十歲之前相信的很多東西後來一件一件變成不相信。
  曾經相信過文明的力量。後來知道,原來人的愚昧和野蠻不因文明的進展而消失,只是愚昧野蠻有很多不同的面貌:純樸的農民工人、深沉的知識份子、自信的政治領袖、替天行道的王師,都可能有不同形式的巨大愚昧和巨大野蠻,而且野蠻和文明之間,竟然只有極其細微、隨時可以被抹掉的一線之隔。犀利士

  曾經相信過正義,後來知道,原來同時完全可以存在兩種正義,而且彼此抵觸、冰火不容。選擇其中之一,正義同時就意味著非正義。而且,你絕對看不出,某些人在某一個特定的時機熱烈主張某一個特定的正義,其中隱藏著深不可測的非正義。
  曾經相信過愛情,後來知道,原來愛情必須轉化為親情才可能持久,但是轉化為親情的愛情,猶如化入杯水中的冰塊——它還是冰塊嗎?
  曾經相信過海枯石爛作為永恆不滅的表徵,後來知道,原來海其實很容易枯,石也很容易爛。雨水很可能不再來,滄海不會再成桑田。原來,自己腳下所踩的地球,很容易被毀滅。
  二十歲之前相信的很多東西,有些其實到今天也還相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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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譬如文明也許脆弱不堪,但是除文明外我們其實別無依靠;譬如正義也許極為可疑,但是在乎正義比不在乎要安全;譬如理想主義者也許成就不了大事大業,但是沒有他們社會一定不一樣;譬如愛情總是幻滅的多,但是螢火蟲在夜裏發光從來就不是為了保持光;譬如海枯石爛的永恆也許不存在,但是如果一粒沙裏有一個無窮的宇宙,一刹那裏想必也有一個不變不移的時間。希愛力
  那麼,有沒有什麼,是我二十歲前不相信的,現在卻信了呢?
  有的,不過都是些最平凡的老生常談。曾經不相信“性格決定命運”,現在相信了;曾經不相信“色即是空”,現在相信了;曾經不相信“船到橋頭自然直”,現在有點信了;曾經不相信無法實證的事情,現在也還沒准備相信。但是,有些無關實證的感覺,我明白了。譬如李叔同圓寂前最後的手書:“君子之交,其淡如水,執象而求,咫尺千裏。問餘何適,廓爾忘言,華枝春滿,天心月圓。”
  相信與不相信之間,彷佛還有令人沉吟的深度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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